殷仲堪既为荆州,值水俭,食常五碗盘,外无余肴,饭粒脱落盘席间,辄拾以啖之。虽欲率物,亦缘其性真素。每语子弟云:“勿以我受任方州,云我豁平昔时意,今吾处之不易。贫者,士之常,焉得登枝而捐其本?尔曹其存之。”

【原文】

40.殷仲堪①既为荆州,值水俭②,食常五碗盘,外无余肴,饭粒脱落盘席间,辄拾以啖之。虽欲率物③,亦缘其性真素。每语子弟云:“勿以我受任方州④,云我豁⑤平昔时意,今吾处之不易。贫者,士之常,焉得登枝而捐其本?尔曹⑥其存之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殷仲堪(?—399):陈郡长平(今河南西华)人。东晋太常殷融之孙,晋陵太守殷师之子。东晋末年重要将领、大臣。官至荆州刺史,与桓玄及杨佺期结盟对抗朝廷,逼令朝廷屈服。后来却被桓玄袭击,逼令自杀。

②水俭:水灾造成的歉收。

③率物:为人表率。

④方州:大州。

⑤豁(huò):抛弃。

⑥尔曹:你们。

【翻译】

殷仲堪做荆州刺史后,遇见了水灾歉收的年成,吃饭时他通常就用五个盘碗,此外就没有其他的菜肴了。饭粒如果掉在盘里或座席上,马上就捡起来吃掉。他这么做,固然是因为要给大家做个表率,也是因为他本性质朴。他经常对自家的孩子们说:“不要认为我担任了一个州的长官,就会抛弃过去的生活方式,现在我一如既往,没有改变。贫穷是读书人的常态,怎么可以做了官就忘本呢!你们要记住我的话!”
元芳,你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