桓南郡既破殷荆州,收殷将佐十许人,咨议罗企生亦在焉。桓素待企生厚,将有所戮,先遣人语云:“若谢我,当释罪。”企生答曰:“为殷荆州吏,今荆州奔亡,存亡未判,我何颜谢桓公?”既出市,桓又遣人问:“欲何言?”答曰:“昔晋文王杀嵇康,而嵇绍为晋忠臣。从公乞一弟以养老母。”桓亦如言宥之。桓先曾以一羔裘与企生母胡,胡时在豫章,企生问至,即日焚裘。

【原文】

43.桓南郡①既破殷荆州,收殷将佐②十许人,咨议罗企生③亦在焉。桓素待企生厚,将有所戮,先遣人语云:“若谢我,当释罪。”企生答曰:“为殷荆州吏,今荆州奔亡,存亡未判,我何颜谢桓公?”既出市,桓又遣人问:“欲何言?”答曰:“昔晋文王杀嵇康,而嵇绍④为晋忠臣。从公乞一弟以养老母。”桓亦如言宥之。桓先曾以一羔裘与企生母胡,胡时在豫章,企生问至,即日焚裘。

【注释】

①桓南郡:桓玄当时起兵攻破荆州,先后消灭了殷仲堪和杨佺期。

②殷将佐:殷仲堪的将领及佐吏。

③咨议罗企生:字伯仲。罗企生受殷仲堪赏识与举荐当了幕僚,罗企生也敬重殷仲堪为人仁义,所以甘愿为其赴死。

④嵇绍(253—304):字延祖。谯国铚(今安徽淮北濉溪)人。嵇康的儿子。嵇绍十岁的时候嵇康获罪遇害,此后嵇绍静居在家中,直到山涛掌管选举事时,奏请晋武帝说:“《康诰》上说‘父子罪不相及’。”从此得到朝廷重用,尽忠职守。

【翻译】

南郡公桓玄打败了殷仲堪以后,逮捕了十几个他手下的将佐,咨议参军罗企生也在其中。桓玄对企生一直很好,在下手屠杀之前,他派人对罗企生说:“你能向我请罪,我就宽恕你。”企生回答说:“我是殷荆州的官吏,现在荆州逃亡,生死不明,我哪有什么颜面向您请罪!”绑赴刑场以后,桓玄又派人问他有什么话说。企生回答:“过去晋文王杀了嵇康,嵇康的儿子嵇绍却做了晋室的忠臣;因此我想请桓公留下我一个弟弟来养活老母亲。”桓玄就按他的要求饶恕了他弟弟。桓玄曾经给企生的母亲胡氏送过一件羊皮袍,胡氏当时在豫章,听说了企生被害的事,当天就把袍子烧掉了。

【点评】

罗企生重义轻生,却又为了孝道请求桓玄放过自己的弟弟,可谓情义两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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