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戎云:“与嵇康居二十年,未尝见其喜愠之色。”

【原文】

16.王戎①云:“与嵇康②居二十年,未尝见其喜愠之色。”

【注释】

①王戎(234—305):字濬冲,琅琊临沂(今山东临沂白沙埠镇诸葛村)人。西晋名士、官员,“竹林七贤”之一。

②嵇康(224—263):字叔夜,谯国铚县(今安徽省濉溪县)人。三国曹魏时著名思想家、音乐家、文学家。嵇康为曹魏宗室的女婿,娶曹操曾孙女长乐亭主为妻。官至中散大夫,世称“嵇中散”。后隐居不仕,屡拒为官。因得罪钟会,遭其构陷,而被司马昭处死,年仅三十九岁。

【翻译】

王戎说:“我和嵇康相处二十年,从未看见他脸上有过喜悦或愠怒的表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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